扎根兴安 守护公益
时间:2020-08-10
来源:呼玛县人民检察院
录入:高庆国
审核:赵威
山峦叠嶂、林莽苍苍的大兴安岭,雄浑八万里的疆域,是松嫩平原和内蒙古草原的天然屏障,是国家生态安全重要保障区和木材资源战略储备基地,被誉为绿色宝库和金鸡冠上的绿宝石。为了呵护祖国东北边陲的这颗璀璨明珠,黑龙江省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坚持高站位筹划、高标准推进,注重在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等方面发力,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保护公共利益,彰显检察担当。
2017年7月至今,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2件,其中行政诉前案件169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5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7件,通过各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以理念变革引领,实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大兴安岭检察机关坚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坚持践行精准监督理念,切实推动解决地方社会治理难题;坚持践行智慧借助理念,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帮助检察机关提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素质和能力,以理念变革引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发展。2019年6月,大兴安岭地委行署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行署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区考核内容。
省检察院部署“两个专项”监督活动后,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栾福成带头办理两起涉校园食品安全案件,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年7月30日,栾福成走进大兴安岭地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举办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作公益诉讼专题讲座,得到地委领导和各级党政机关领导高度评价,大家一致表示将充分认识公益诉讼工作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上来,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