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
时间:2018-03-15
来源:呼玛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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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8日在呼玛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
呼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邵海锋
呼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邵海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在大兴安岭检察分院和呼玛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和谐、幸福美丽新呼玛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从严从快打击刑事犯罪。我院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首要任务,着力推进“平安呼玛”建设。2017年,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9件34人,受理公诉案件55件63人,侦监、公诉部门提前介入自侦案件3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加大对破坏国土资源、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嫌疑人2人,起诉7件8人。对办理案件中发现的发案领域、单位、部门存在的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把办案成果转化为服务发展的有力举措。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2017年我院查办贪污贿赂案件4件4人。我院在办理农垦北大荒商贸集团专案过程中,一方面对钱某某受贿的犯罪事实,在证据上补强补细,使该案得到专案组领导的认可;另一方面在专案组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钱某某案件深究余罪,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对钱某某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在对钱某涉案的银行承兑汇票审查过程中发现一起行受贿窝案,并立案3件3人,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结合办案,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讲座7次、法律宣传12次、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12次。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书4份。预防工作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发言。
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积极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一般信访案件定期梳理通报、重大信访事件及时沟通联络等工作机制,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1次,均妥善答复或处理。综合运用经济救助、心理救助、法律援助、社会援助等方式,对1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成立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2017年以来所有群众来信来访、所有办结及在办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确定包案领导及包案措施,制定化解和稳控预案,保证了关键节点的信访稳定工作。
二、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刑事诉讼各环节的法律监督。全年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对看守所提出检察建议1件并被采纳整改,检察官驻所检察214天;强化对监管场所的监督,执法检察56次,安全防范检察39次,在重大节假日联合检察4次,与在押人员谈话58人次,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深入各基层派出所和乡镇司法所,对51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建档、帮教组织的落实和矫正人员现实表现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4次,督促县司法局加强了管控队伍建设,未出现脱管、漏管、失控和再犯罪的情况发生。对呼玛县人民法院涉及财产刑案件检察11件11人,执行完毕案件涉案款均已上交国库,无执行不当等现象。
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2人,公益诉讼案件1件;发出执行监督、诉讼违法行为监督等检察建议书3份。我院积极探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了全区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该案源于韩家园林业局在刘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怠于履行管理职责,没有对该案被破坏的林地采取恢复措施,我院办案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并聘请林业技术人员实地现场勘察和实地测量,对案件予以严格审查并提出检察建议,要求韩家园林业局限期恢复被破坏的林地和植被,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我院与县内多个行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通报等制度,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及时获取群众诉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先后走访、检查了呼玛县内派出所、相关行政执法机关2016年以来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其中查阅正棋边防派出所行政卷宗47卷,长虹边防派出所行政卷宗46卷、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卷宗33卷,通过查阅卷宗,监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件,公安机关已做撤案处理。
三、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干警整体素能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活动,通过三会一课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分组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全院党员干警全面系统掌握、学懂弄通十九大精神,全院共开展学习研讨9次。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与各部门干警谈心及日常工作管理和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对干警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整个班子和队伍形成了求真务实,规范严谨的工作作风。强化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规范,通过平时检查、不定期督查和节假日抽查,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问题,保持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
大力实施人才兴检战略。坚持以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拓宽人才培养的途径,参加上级院组织的网络视频培训47人次,参加岗位练兵16人次,有效提升了干警综合素质。2017年,3名干警参加了国家检察官学院业务培训,18名干警参加了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岗位素能提升培训班,干警执法办案实战能力得到有力提升,积极组织干警备战司考,有1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四、主动接受监督,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和普法宣传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我院主动向县委和县人大汇报检察工作,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征询代表建议意见,认真落实并及时回复。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来院调研视察、旁听庭审,推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常态化。
积极稳妥落实各项改革要求。我院按照中央、省、地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明确员额检察官上岗履职权责清单,细化办案制度,构建权责对应的检察官司法责任制体系。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将原有的11个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职能部门,增强了检察队伍活力,推动了检察事业新发展。坚决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部署,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切实提升全体干警坚决拥护、坚定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觉悟;与县纪委强化对接和配合,认真做好资产、人员及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清理和移交工作,顺利完成县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预防职务犯罪检察科机构、职能、人员转隶。
着力做好普法和检察宣传工作。成立了“法治进校园”巡讲团,对全县7所中小学校开展了关于防止“校园霸凌”的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向社会各界宣传检察职能、通报各项检察工作情况,全年在地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报道23篇,发布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200余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29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6件,公开法律文书24份,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得益于县委和县人大的正确领导和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县检察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我院在开展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大局的意识有待增强,促发展、保民生的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办案的质效有待增强,重质量、细规范的“工匠精神”需要进一步打磨;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能有待增强,勇于作为、敢于担当的争创士气需要进一步提振;检察改革的成效有待增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是贯彻十九大精神,奋力开创呼玛检察新局面的关键之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检察创新为动力,以强化队伍建设为抓手,为县域经济的发展作出检察贡献。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增强检察干警的使命感和责任担当,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行动指南,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进一步把检察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相融合,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保护农村集体产权、农民利益不受侵害。加强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惩治教育、就业、住房、社保等领域的犯罪,推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加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推动“补植复绿”,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三是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始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保民生、保稳定,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的刑事案件;切实履行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努力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体现检察新作为。
四是深化司法改革各项要求,提升司法改革各项成效。持续深化对检察工作发展规律的认识,健全完善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思路措施,加快工作创新步伐,推动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切实落实员额制改革、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司法改革各项要求,确保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五是进一步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创先争优意识;坚持人才兴检,以专业化建设为导向,以岗位素能标准为依据,全面加强专业化检察人才培养。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抢抓发展机遇,为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和谐、幸福美丽新呼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