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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

时间:2020-06-18

来源:呼玛县人民检察院

录入:高庆国

审核:赵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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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材料十九
 
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6月12日在呼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
呼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邵海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牢牢把握“落实、稳进、提升”工作总基调,大力发扬实干精神,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安全、环境等保障美好生活的更高要求,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成效。
     一、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36件52人,其中批准逮捕22件30人,不批准逮捕14件22人;提请延长羁押期限3件8人;审查逮捕复议案件2件2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63件94人,其中提起公诉53件67人,不起诉8件19人,追加起诉1件1人,移送分院改变管辖2件7人;其中,追漏犯罪嫌疑人1人,追漏罪名1件。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审查起诉1件6人,已移送大兴安岭地区检察分院。制发检察建议1份,向县纪委监委移交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2件。妥善化解信访矛盾。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专项行动,共接待来访19人次件,其中重复访2人次,转公安机关2人2件,转纪检3人3件,法律咨询直接答复12人12件,处理来访信件4件4次,其中重复来信2件,转公安机关查处2件。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担负起检察机关在推进该制度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落实。组织干警分别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看守所、派出所等29个办案单位,进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通过强化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宣传,受理审查起诉的案件中,有些犯罪嫌疑人已有主动提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意向,有效促进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更深层次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社会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知晓度。2019年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共对28件33人适用该制度。
    二、不忘检察初心使命,积极回应群众期盼
积极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省院的部署,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成立了农村面源污染和校园食品安全“两个专项”工作专班,我院副检察长和第二检察部两名干警被抽调为专班成员。在开展“两个专项”工作过程中,积极排查案件线索、走访调查、核实相关证据。经分院指定管辖,办理了漠河市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制发检察建议2件,行政机关复函2件。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扎实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打造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检察长、副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赴学校开展专题讲座2场次,检察干警到呼玛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通过讲授法治课、送法律图书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连续三年达到了县域学校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受教育学生达2000余人。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与县教育局联合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挂牌活动。
    三、强化检察监督职能,合力共建法治呼玛
做优刑事检察。牢固树立保障人权和惩治犯罪并重理念,进一步加大司法监督力度。认真开展侦查监督工作,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件,书面纠正违法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结合自身实际,大力推进“捕诉一体”,有效提升诉讼效率和办案质量。为了从源头上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加强与公安机关工作衔接,提高证据收集与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起诉的质效,准确认定事实和法律适用,与公安机关会签制订了《黑龙江省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险驾驶罪案件证据标准适用》,使审查起诉期限平均缩短5日,大大地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省了司法资源。
    做强做实民事和行政检察。积极开展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民事行政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及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等活动。针对违法送达、适用审判程序错误、超期审理等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已整改回复4件。对民事和行政执行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执行、怠于执行以及其他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共对民事执行提出检察建议2件,均已整改回复。认真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注重行政诉讼程序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件。在专项活动中通过主动走访行政机关、参与联合执法检查等发现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决定后未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问题,办理监督案件2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紧紧围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局,积极打造“生态检察”,有效遏制破坏林地行为。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13份,行政机关已整改回复10件,终结审查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法院支持诉讼请求判决1件,终结审查1件。为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在服务绿色发展中的法律监督作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破坏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积极争取支持和帮助,扩大社会影响力,汇聚公益诉讼更大的合力。办理了大兴安岭地区首例开庭审理的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后,法院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同时赔偿2万元的生态损害修复费用。在案件开庭审理前,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参加公益诉讼案情通报会、旁听庭审,听取人大代表对办理此类案件的意见和建议。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
    四、鼓励实干激发动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开展各项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主题党日活动使干警切实将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当中,以党建工作促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规定动作保质保量,自选动作紧贴实际。突出加强队伍业务素能建设,院党组统筹协调,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全年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集中培训51人次,积极组织干警备战法考,有1名干警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C证。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向县人大专题报告民事检察工作1次。不断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检察长定期走访人大代表,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2场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评议案件20余人次。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向社会各界宣传检察职能、通报各项检察工作情况,“两微一端”新媒体方面,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消息119条,微博发布信息达到1.7万余条,今日头条客户端发布信息424条,龙剑网发布信息81条。国家级媒体刊发稿件6篇,省级媒体刊发稿件10篇,地级媒体刊发稿件40篇。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全年召开扫黑除恶专题新闻发布会1次,努力实践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检察院各项工作持续稳健发展,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事业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面对成绩,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思想理念不能完全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二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够均衡,民事、行政检察仍需继续发力;三是队伍专业化素能不高,等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地、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主动服务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改革,锤炼过硬队伍,继续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为县域经济的发展作出检察贡献。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扎实抓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把法定职能的行使与党的绝对领导、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高度的法治自觉。认真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检察制度,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行检察职能全过程。
    二是抓主责主业,全力提升司法质效。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挖整治,建立长效常治机制,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提升刑事检察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促进提升检察监督水平,争取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三是抓实践创新,深入推进改革发展。积极贯彻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实工作推进发展。建立顺畅高效的检察公共关系,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机制,力争取得全方位法律监督效果。加强员额检察官队伍教育管理和考评监督,积极倡导“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释放办案监督新动能。
四是抓从严治检,积极打造过硬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全员培训、分类指导和岗位练兵,加强检察队伍政治和业务素能建设。树立精细、精准、精品意识,注重法、理、情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发现和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抢抓发展机遇,为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和谐、幸福美丽新呼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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